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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一峰:我不是小众偶像 香港的艺人不赚钱

www.ifensi.com 2006-11-22 16:14:39 来源:信息时报  

    香港著名民谣歌手林一峰前晚在广州中山大学举行了一场音乐会,现场2000多个座位座无虚席。昨天下午,他接受了时报专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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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被问到为什么他写给很多歌手的歌曲,例如《遇见》、《谢谢侬》都很流行,但他演唱的其他作品却难在香港各大流行榜上看到,林一峰就说,这是他故意的,“其实我觉得自己的歌都是主流,但是与现在流行榜上的歌是有很大区别,因为现在流行榜上的歌都是同一个拍子,同一个情节,其实这类型的音乐我以前已经做过,没有必要现在还在这种歌曲中蹉跎时间,所以我现在只是写自己有兴趣的歌。” 相关链接:林一峰:翻开十年梦 只是一张国语专辑

  谈到自己被一些媒体划分为小众偶像,林一峰显得很不忿:“我不是小众偶像,我在香港的唱片销量绝对不是小众数字,就是因为我没有上电视节目,才将我划分在主流之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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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之前陈奕迅曾指“香港娱乐圈只是表面风光”,林一峰很是赞同,“其实现在香港有半数的艺人是赚不到钱的,因为他们要将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花销在打扮以及服装上,并且许多艺人参与很多活动都是没有报酬的,所以都只是表面奢华。”不过林一峰就说自己是属于能够赚到钱的那一类,“因为很多无聊的宣传我是没有参与的,能够省下不少的置装费,例如电视台的那些游戏节目,完全跟音乐无关,我就很少参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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